电子发票要退出历史舞台...(2023年第1号通告)
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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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小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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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23-02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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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22年8月28日开始,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全面铺开。截止11月30日,全国已有上海、广东、内蒙古、四川、厦门5地试点开票,每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都能收取全电发票!
全电发票已经来了,作为过渡阶段的电子发票,即将退出历史舞台……
电子发票,即将退出历史舞台……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
关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票试点全面扩围工作安排的通告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1号
一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,上海市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试点范围。
二、本市纳税人自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试点之日起,不再领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。
三、纳税人确有特殊情形,无法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,按现行发票管理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使用其他发票。
特此通告。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
2023年1月20日
全面认识全电发票

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

全电发票无联次,基本内容包括:二维码、发票号码、开票日期、购买方信息、销售方信息、项目名称、规格型号、单位、数量、单价、金额、税率/征收率、税额、合计、价税合计(大写、小写)、备注、开票人。
可以选择以数据电文形式(XML) 交付,破除PDF、OFD等特定版式要求。

并且,全电发票不需要特定的纸质发票来打印。因此对于很多强迫症小伙伴来说,不用再纠结打印出来多的发票压线等问题了!
并且全电发票已经取消了“密码区”!这个打印压线的重灾区也不再是问题了!

之前总是有小伙伴搞不清楚,发票盖错章怎么办?盖的不清楚能不能重新盖一个?对于这个问题,统统不用担心了!因为全电发票没有发票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