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根据《关于印发<上海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(1.0版)>的通知》(沪肺炎防控办〔2022〕620号)第九点要求,工地现场疫情的应急处置,企业重点需要做到:一是制定应急处置方案,一旦有突发情况,必须最大限度控制扩散和外溢,确保疫情防控安全;二是加强应急演练,确保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应急各项流程和措施,与属地政府加强沟通,建立阳性人员转运联络通道;三是异常情况报告,工地现场人员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异常,或出现流调密接、次密接等突发事件时,应按建筑工地“三色分类管理”要求启动相应响应实施管控,并第一时间上报属地街镇、属地防控办和受监安全质量监督机构;四是异常情况处置,异常人员立即安排至临时隔离点进行临时隔离,同时排摸相关密接人员,采取相应临时隔离措施;五是人员转运隔离,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调、人员转运与隔离;六是进行防疫消杀,对阳性人员或密接涉及的相关场所由专业消杀人员实施终末消杀;七是闭环清零管理,建筑工地发生疫情突发事件后,按照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隔离期满后应组织全员核酸检测,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视为闭环清零。
1、6月1日后,哪个部门负责审核复工项目“一工地一方案”和防疫措施完备性?
答:受监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。
2、一般类项目申请复工复产的流程是什么?
答:6月1日后,全市建筑工地严格落实“一工地一方案”要求,具备疫情防控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后可以申请复工。受监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开展核查。